1、仓库的安全疏散讲解了仓库建筑在安全出口数量与布置、疏散楼梯设置及其他相关安全疏散设施方面的具体技术要求。仓库的安全疏散描述了安全出口必须分散布置,相邻出口边缘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明确了不同规模和类型仓库(包括地上、地下及半地下)所需最少安全出口数量,如占地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单座仓库可设1个出口,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时也可仅设1个通向疏散通道的出口,并强调乙级防火门的强制使用;针对地下或半地下仓库,规定其至少需设2个安全出口,但在满足防火墙分隔及甲级防火门连通前提下,允许以相邻防火分区门作为第二出口,但必须保留至少1个直通室外出口;对冷库、粮食筒仓、金库等特殊仓库提出应执行
2、专项国家标准;指出粮食筒仓在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且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时可简化为单出口;明确高层仓库必须采用封闭楼梯间,符合规定的室外金属梯可作疏散楼梯,且筒仓平台耐火极限不得低于0.25小时;同时规定除戊类多层仓库外,垂直运输设施宜设于仓库外部,确需内置时井壁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00小时,并应在入口处设置乙级防火门或合规防火卷帘;还引用了疏散走道、楼梯、门等净宽度计算依据及木结构建筑中适用于仓库关联场景的部分疏散参数。仓库的安全疏散适用于仓储物流行业、工贸企业仓储管理部门、建筑设计单位、消防工程咨询与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审图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尤其适用于从事丙类及以上火灾危险性物品储存的通用仓库、高标仓、冷链仓库、粮食储备库、保税仓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验收与日常安全管理。对于涉及地下/半地下仓储空间、高层立体仓库、特殊功能筒仓及含木结构附属设施的仓储综合体,该文档亦提供关键合规依据。同时,为仓储企业安全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及仓储标准化建设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编制与员工疏散演练提供直接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