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照明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施工现场照明系统的安全操作要求,包括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和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规程强调了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并在单相照明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对于不同场所,如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以及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的场所,规定了相应的安全电压。规程还详细说明了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的灯具和插座数量限制,并要求安装熔断器保护。碘钨灯的使用规定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的安装高度、倾斜角度和保护措施。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和接线要求也被明确指出。此外,规程还强调了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螺口灯头的接线规范、所有电器和灯具的相线控制要求,以及灯具内外接线的牢固性和绝缘性。最后,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规程要求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施工照明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各类工程项目,特别是涉及夜间施工、隧道、人防工程、高温环境、潮湿环境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该规程为施工现场的照明安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