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药工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井下火药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规程强调了火药和雷管的存放环境必须通风、干燥,并且不能混放。库房内及附近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也不得使用任何热源设备烘烤爆破器材。领取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持有爆破证,入库的爆破器材需符合技术标准并有详细的账目记录。不同燃速的导火线必须分开发放,火药库保管员需在现场交接班并坚守岗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因公进入者需登记。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一旦发现丢失,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井下火药工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井下作业场所的火药工及相关管理人员。该规程为火药工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导,帮助其在日常工作中有效预防事故,确保生产安全。同时,也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参考依据,有助于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