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为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该制度详细说明了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定义,即存在于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以及管理过程中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和缺陷。制度还明确了隐患排查的控制程序,包括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排查,鼓励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此外,制度列举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范围,如火灾危险性高的生产装置与周边居住区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规定等。同时,还列举了特大事故隐患的具体范围,如生产或使用光气等高毒物质的生产装置与周边居住区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重特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环节,包括外来队伍及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公司的内部管理,也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外部团队和个人,旨在通过全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