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挥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是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基础。为保障参建单位和员工在建设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及相关营业线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加强包西东乌铁路联络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2、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在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的基础上,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控措施和目标管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的目标。 第三条各参建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指挥部安全管理目标是“三消灭、两遏制、一确保”:
3、0; 1、 消灭责任较大安全事故; 2、 消灭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 3、 消灭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4、 遏制责任行车一般D类事故; 5、 遏制施工延点和惯性违章
4、; 6、 确保工程计划进度和年度投资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 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指挥部建立以指挥长负总责,副指挥长分管,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共同参与、按职能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指挥部
5、安全生产委员会指挥长为组长;各副指挥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主管安全的副指挥长为常务副组长;组员为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部长和安全质量部人员。 第六条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设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备安全监督专职人员,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基层作业班组,应配备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控网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原则上应上下对口,调换人员须征求指挥部主管部门同意。 &
6、#160;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及要求,对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并建立相应的检查监督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领导小
7、组职责: (1)负责在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铁路建设业务时,考察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选择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承担铁路建设业务。 (2)负责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记录和铁道部安全培训合格证。 (3)负责在建设项目
8、发生安全事故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营救,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4)审定指挥部有关安全管理办法。 (5)组织审核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安全保证措施。 (6)就指挥部有关安全工作进行决策。 2. 安全
9、质量部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完善指挥部有关安全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编制包西东乌铁路联络线工程应急预案。组织对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抽查工作。 (3)负责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考核。 (4)参加审核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施工单位的
10、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安全保证措施。 (5)组织或参加安全事故或隐患的调查、分析,研究审查有关单位的处理方案、措施。 (6)编写安全工作总结。 3. 工程管理部职责: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 (2)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负责在组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