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讲解了企业内部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储存的规定。该制度明确了责任方为安全部、保卫科、采购部及使用单位,并详细列出了具体的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浙江省禁毒条例,企业需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指定1-2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度强调了对相关人员的政审、教育和培训,规定了购用证明的办理流程和使用规范,确保购买数量严格控制。制度还详细描述了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入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记录要求,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同时,使用部门需合理领用并及时归还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防止非法流出。制度还特别指出,使用后的残液需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储存的企业,特别是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该制度不仅适用于企业的安全部门和保卫科,也适用于采购部和具体使用单位,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