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讲解了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资金落实,解决隐患治理根本问题而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各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公司应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并由财务部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安全费用按月提取,具体标准为金属矿山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企业应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此外,企业需保障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经费,将其列入年度计划,并建立详细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记录事故隐患的相关信息。安全费用的使
2、用范围包括完善和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安全防护物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评估和整改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等。企业应专户核算安全费用,年度结余可用于下年度,不足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集团公司可对所属企业的安全费用进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管理,而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则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业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严格遵守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