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责任制行政部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责任制1、编制劳动定员计划时,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与防尘、防毒设施管理人员;2、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调整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3、合理进行劳动组织与定员、定编工作;4、参加安全大检查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工伤医鉴定、保险理赔工作;5、制定工资晋级和奖金发放等规定中,应有安全奖励内容,保证安全奖励基金与开展安全环保活动经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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