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责任制讲解了行政部人力资源科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该文件指出,在编制劳动定员计划时,需要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及防尘、防毒设施管理人员。文件还强调了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这些人员的录用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并且要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此外,文件提到要合理进行劳动组织与定员、定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组织工伤医疗鉴定、保险理赔工作。文件还规定,在制定工资晋级和奖金发放等相关规定时,应当包含安全奖励内容,确保安全奖励基金与开展安全环保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行政部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责任制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特别是那些涉及危险作业或特殊工种的企业。该文件为人力资源管理者提供了一套系统性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环保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