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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安全文库 文档编号:47096 上传时间:2022-01-0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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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活性炭公司员工不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全厂所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控制方法和内容。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不安全行为的人员。3 职责3.1 安环办负责监督和指导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3.2 全厂所属部门、车间、班组广大干部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3.3 各部门要持续

2、开展反对生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3.4 各车间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3.5 各部门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3.6 党政、工会、团委在开展“安康杯”、“安全活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3.7 工会落实“以人

3、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冒险违章。4 控制要求4.1 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

4、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

5、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4.2 不安全行为性质界定原则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 A、B、C 三类。4.2.1 A 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很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4.2.2 B 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性质比较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4.2.3 C 类是一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轻微,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危害后果的行为或现象。4.3 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

6、4.3.1 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A 类)(1)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责任人及重大隐患未整改而继续进行作业的操作者。(2)工作现场出现险情,未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继续组织作业的管理者。(3)破坏厂内安全设备设施;私掐信号、电缆,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人员。(4)当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后,强行送电者。(5)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吸烟、动用明火、未经审批进行焊接、气割工作的人员。(6)酒后进入工作场所作业或班中喝酒的人员。(7)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人员。(8)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的人员。(9)其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3.2 严重不安全行为(B 类)(1)特种作业人员未在有资质机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而作业的人员和安排者。(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人员。(3)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或施工后没有及时恢复的。(4)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或容器内有压力而无特殊措施的操作者和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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