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现场安全检查制度1、 根据施工任务进展情况,我分部各个作业队每半月不少于一次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分部每月应有主管或分管领导主持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总结评比,做到奖罚分明,抓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安全工作。2、 分部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及监督,施工作业队每天进行跟班检查指导安全工作。3、 施工现场坚持“六查”:查隐患、查整改、查制度是否落实、查有关人员是否到位、查安全标志及防护是否到位齐全、查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到作业层,技术交底是否按照工种进行交底、签字手续是否齐全有效。4、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危险源和危险区域、是否建立了日常巡查记录,是否进行整改。5、 检查施工现场施工用电是否正常,是否有违规现象,机械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有完整的记录。6、 严禁智障、残疾、未成年人、人身有缺陷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等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严禁留用犯有前科或在逃人员,凡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造册,符合条件者签订劳动协议方可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