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2.1 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研讨分析工伤事故、职业病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2.2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全厂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事故隐患。2.3 积极参与拟定审查工厂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劳保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完成情况。2.4 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工厂防尘防毒工作,制定防尘防毒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2.5 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技术教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独立作业。2.6 开展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并检查、督促分厂、工段、班组安全教育标准的执行情况。2.7 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2.8 抓好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建档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2.9 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防暑降温及防寒防冻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工作。2.10 抓好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监督检查职员防护用品合理使用。2.11 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参加工程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