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能源处安全职责设备能源处安全职责(一)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二)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检测等的安全管理。如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监督管理工作。(三)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四)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五)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六)负责特种设备、管道的采购、安装、检修等工作。(七)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