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废法讲解了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该法历经五次修订,最新版本共有9章126条,较旧版增加了多个章节和条款,内容更加详细和全面。新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方面进行了多项重要调整,如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的环保竣工验收由企业自主验收,增加了跨省转移固废利用需报移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细化了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从固废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的要求,并新增了建立台账,实现固废可追溯、可查询的要求。此外,新法还规定了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时应对受托方进行审查,否则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求,以及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制度进行监管的新要求。新固废法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企业、环境咨询机构以及涉及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该法为这些机构和个人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法律依据,有助于加强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