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讲解了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当地村委会。单位负责人或村委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安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镇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区安委办,并通报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同时,该制度强调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账,每月 28 日统计当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填写赫山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报区安委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虚报或迟报伤亡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村委会以及各级安监部门,确保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为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有效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