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制度讲解了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应严格遵守辽河油田分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确保安全“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该制度还强调,各级安全监督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不听劝阻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上报,必要时可停止施工。此外,对外来施工队伍,需派驻业务能力强的安全监督员,明确监督内容,并在项目完成后提交监督报告。制度还要求严格执行工业动火审批制度,安全人员须现场监督,严禁无动火票作业。安全生产监督制度适用于辽河油田分公司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的外来施工队伍。该制度特别适用于安全管理及监督人员,旨在确保各项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