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讲解了为确保安全生产并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办法详细阐述了安全总监、安全监督的设立及其职责,明确了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及奖惩细则。文件还规定了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安全监督人员的素质要求。具体而言,安全总监需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和单位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总监还需监督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进行危险分级,并监督安全隐患监控方案的实施。二级单位安全总监则负责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适用于玉门油田分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特别适用于涉及钻井、井下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和部门。该办法旨在通过明确各级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