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讲解了企业各级领导、员工、职能处室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和责任内容。该文件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明确了各级领导和员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责。文中强调了企业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措施。文件还详细列出了厂长、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工会主席、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各车间主任的具体职责,包括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适用于本企业的各级领导、车间、处室和员工。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该责任制中的规定内容,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