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安全工作职责讲解了安委会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协调和指导单位的安全工作。文件还提到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讨论并决定重大问题及隐患的治理措施。此外,安委会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通报重大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文件还强调审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这些制度覆盖公司所有单位和部门,体现“分级管理、分线管理”的原则。最后,安委会还需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安委会安全工作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如化工、建筑、制造等行业。该文件为安委会成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