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讲解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该文件还详细说明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定义和职责,指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职责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负责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
2、工现场安全督查等;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违章行为立即制止。此外,文件还明确了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和规模,规定了具体的人员配备数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文件强调应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公司、劳务公司以及建设工程项目。该文件为这些企业在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面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