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查办法讲解了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办法要求各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督查组,依据安全规章制度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督查。督查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业务上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办法详细规定了督查组的组成、成员资格、工作职责和权利,以及督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法。各单位需每年制订安全生产督查计划,经批准后执行。督查工作应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督查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以施工生产为主业的各子公司,其他公司可参照执行。该办法特别强调了安全督查组的成立要求、人员配置、职责权限以及督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旨在提升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