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报告制度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1、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统一组织。2、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工会主席、总工程师、综合人事部、工程部、项目部经理、安检员组成。(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以下程序时限报告相应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生死亡或重伤及中毒事故, 必须用电话等最快捷的方式在 12 小时内 (最迟不超过 24 小时)报告。报告电话:公司电话:XXXXXXXXXX 手机:1XXXXXXXXXX、1XXXXXXXXXX安监局电话:XXXXXXXXXX手机:1XXXXXXXXXX、1XXXXXXXXXX、1XXXXXXXXXX(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自理有关事宜。5、事故报告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