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界定讲解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分级标准。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 30 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死亡 30 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29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 3 人以上、9 人以下,重伤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 1 人以上、2 人以下,重伤 39 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界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该文件为上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事故分级标准,有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准确判断和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从而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