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设施建设的规定1 装卸站进出口,最好分开设置;当进、出口合用时,站内应设回车场。2 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3 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4 米;装卸车鹤位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5 米。4 装卸车鹤位与泵的距离,不应小于 8 米。5 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 10 米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6 应采用液下装卸车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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