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讲解了车辆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强调了车辆管理的重要性。该文件指出,机动车辆的管理由所长负责,其他领导和民警需积极配合,确保车辆的日常清洗和保养工作。车辆的保养、防盗、防火等措施必须落实到个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随车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文件还明确禁止使用公车从事私人活动,如接送孩子、吃喝玩乐等,非公务情况下不得将警用车辆停放在酒店、舞厅、洗浴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民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须经所领导批准并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安排,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修理费用自行承担。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照驾驶和酒后驾车。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或外借车辆,违规用车或擅自在外停放车辆导致车辆被盗、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损失的,责任自负。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该制度旨在规范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车辆的安全与完好,防止因不当使用而引发的各类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所有涉及车辆使用的人员,包括所长、其他领导、民警和车辆驾驶员,均需严格遵守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