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工程公司船舶施工安全制度讲解了船舶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度规定,主要船舶必须持有港监验审的技术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并按时进行年审。主要船舶驾驶(长)、轮机长需经港监部门考试考核,持有合格证书。各类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救生设备、无线电器材、望远镜等必要设施。夜间作业或停泊的船舶需配置齐全的夜航或停泊标志及灯光信号。工程船舶在航行及转移工地拖带时,必须遵守船舶航行避碰规则。遇能见度较差的雨天或雾天,严禁航行和施工。所有船舶必须保持良好状态,严禁带病航行或施工。停泊的船舶必须留有足够保障安全的船员值班。小型船舶(如机艇、锚艇、交通艇、工作艇)必须专人管理、专人驾驶,特殊情况需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交给有证人员使用。港湾工程公司船舶施工安全制度适用于港湾工程公司的各类船舶及其施工项目,特别适用于需要在水上作业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港口建设、航道疏浚、桥梁建设等。该制度旨在确保船舶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船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