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 应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的有关法律法规。 承运危险品的车辆必须安装使用行车记录设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取得化学危险品经营资质的车辆必须安装 GPS 卫星定位系统。二、公司设立二级分控中心,与衢州市运管处、浙江省运管局 GPS 监控中心联网。三、公司派专人负责在分控中心值班,实时了解、监控车辆的运管状态。四、公司从生产经营中提取总营业额的 1.2%作为 GPS 运作支出,确保 GPS的正常运行。五、加强与 GPS 运营商的联系,派专人负责分控制中心的维护保养,发现信息中断、车载终端故障,在第一时间通知运营商进行维护修理,并及时解决问题。六、GPS 运行数据作为每个驾驶员的考核依据。七、故意损坏 GPS 线路、终端造成信号中断,公司在核实情况后以旷工论处,并相应作出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