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安全巡查制度为了加强客运站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此项工作由保卫科具体执行。1、巡查人员应该把巡查工作提高到一定的政治高度来对待,认真仔细、公正客观,不放过丝毫的安全隐患。2、巡查人员在工作时,应保证两人以上,杜绝舞弊、走过场等现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3、巡查人员发现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把通知书下发到具体部门负责人手中,重大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4、对于限期整改的隐患应按时复检,复检不合格应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一定的措施。5、本巡查制度为每小时至少一次,具体时间不限。6、在休息日,由值勤保安进行巡查,并把巡查记录于值班日记上,待上班后,由巡查人员转记巡查记录上。7、对于巡查记录人员不按时巡查或巡查不仔细、不到位导致发生案件、事故、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