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一、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乡镇水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三、督促落实行政村、学校和船主及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四、抓好所辖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参与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五、每月听取一次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动态,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六、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和整改措施;七、负责组织水上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协助海事机构调查处理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