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分管水上交通安全领导职责讲解了乡镇分管水上交通安全领导的具体职责。这些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督促被管理对象严格执行;协助镇长抓好乡镇船舶和渡口的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安全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解决具体问题;经常组织安全人员深入港口、码头,开展乡镇船舶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并参与赶场日、重大节假日等重大群众性活动的渡口、码头轮流值守,特别是在学生放假期间督促学校组织教师护送;组织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善后事宜,协助海事机构调查处理事故;负责领导、督促、检查镇安监站的工作。乡镇分管水上交通安全领导职责适用于乡镇政府及其分管水上交通安全的领导。该文件为这些领导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确保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有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作为他们工作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