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站汇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进行汇报。2.安全质量事故划分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3.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监理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报告;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参与研究事故处理方案;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6)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与责任单位互相串通,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