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安全工作职责一、对新人公司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下属部门,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二、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三、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四、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五、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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