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行政人事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这些职责包括在教育培训计划中加入安全教育培训,并确保相关费用的落实;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班,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班组长及管理干部的安全培训到位;在用工合同中加入安全条款,并会同相关部门执行;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员工绩效考评和干部晋升、奖励考核的内容;严格执行新员工体检制度,合理安排因工伤或职业病无法继续原工作的员工;在工作安排中贯彻国家对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禁止有禁忌症员工从事特种作业;制定劳动定额时,充分考虑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安全装置的使用与调整时间损耗,以及员工休息与生理需求的时间。行政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业的行政人事部门,尤其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如化工、建筑、制造等行业。该文件为企业的人事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