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维护制度为了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对机动车的维修保养作如下规定。1、机动车辆维护保养的等级分为一保、二保、三保、大修四个级别。“一保”应随同例保一起由驾驶员在出车前后的时间里去完成。“二保、三保、大修”由修理厂完成,各级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范围同时进行。2、车辆的积极维修保养,必须根据保养的作业范围及技术范围高质量、标准地完成,要求每隔 10000 公里作一次全面的一级保养;每隔 24000 公里作一次二级保养;每隔 40000 公里作一次三级保养;每隔 100000 公里作一次大修。3、车辆的二保、三保的大修的计划由车队统一安排,并填写车辆维修通知单两份,一份报公司,一份通知修理厂,待批准后立即停车维修保养。4、各类车辆出现临时的故障需要维修时,由车队直接安排修理。5、凡在修车辆必须安装限速片,并给予 1000 公里的走合期后,方能恢复正常运输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