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车队从业人员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安全文库 文档编号:53498 上传时间:2022-01-1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6.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车队从业人员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车队从业人员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车队从业人员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车队从业人员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车队从业人员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车队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工作和劳动纪律,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安全行车,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作如下规定:第二条、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第三条、本规定中驾驶员的雇用、解雇、岗位职责、日常行为规范、考勤、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等,均依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不再另定。第四条、驾驶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车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规定,文明开车,热情服务。第五条、严格劳动纪律,对玩忽职守、延误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者,除承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后的损失外,一律予以从重处罚。第六条、树立主人翁思想

2、,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做到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公司和部门的各项集体活动。第七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汽车驾驶“十不准”的原则,即:1、不准无证(或不带证)驾驶。2、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3、不准酒后开车。4、不准驾驶带病车辆。5、不准穿拖鞋驾驶。6、不准争道行驶。7、不准超速行驶。8、不准强行超车。9、不准违章装载。10、不准疲劳驾驶。第八条、驾驶员岗位职责:1、根据调度安排负责货物运输、转运、配送及货物交付工作。2、负责车辆随车物品、证照及其它相关手续的保管以及车辆、运营证年审工作。3、负责车辆的例行检查工作,确保随车证、照、卡、和有关运输手续齐全,随车工具、轮胎及其它必备物品齐全,发

3、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部门车管人员处理。4、负责提、送货手续的办理并确保货运物资安全。第九条、驾驶员交通行为规范: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交通检查。2、保持安全设备齐全有效,车容要保持整洁。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5、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车和汽车站或车行人多繁华街道,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6、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紧驻车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7、行驶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迅速报告值班交通

4、民警或打 112 报警电话并向车队领导报告。第十条、驾驶员行车纪律:1、不准违章行车。2、不准驾驶室内超员乘车。3、不准饮食、闲谈、戏闹或接、打手机或使用耳机。4、不准擅自交车交给他人驾驶。5、不准擅自更改行车路线办私事。6、不准超速行驶、强行超车。7、不准酒后开车、8、不准带故障出车。第十一条、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装卸作业人员,确保车辆、人身、货物安全。第十二条、货物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对该车辆货物负责,并确保以下事项:1、货物装运前,应仔细检查货物:查看货物有无擦伤、变形、包装、有无雨淋湿痕迹等货物状况,确认上述无异后,可装运,否则应通知相关人员处理。2、货物装车过程中,应观察是否

5、采用专用吊装索具,是否发生过碰撞,有着地标签货物是否正确放置, 确保货物安全, 方可在货运单上签字认可。3、背运集装箱时,必须确保箱体与车体对位牢固,必要时应用钢索加固。4、货物到达客户库房后,应立即与客户当面验收,收回有客户认可的送货单。第十三条、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并作好记录备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随车的各种证件、工具等,不得遗失。第十五条、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爱护车辆及设备,搞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和清洁卫生,认真做好油料、消耗、行车、维修记录登记。加强安全防治工作,做

6、到安全无事故。第十六条、驾驶员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收车后、出车前要擦洗车辆,保证车况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车辆如出现故障、机件损坏或刮蹭,要立即报告部门管理人员,及时修复。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按时按量完成运输任务,完善提、送货手续。第十八条、对驾驶员日常进行考核,包括迟到、早退、病事假、行车安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服务质量以及工作态度,对考核未位者进行淘汰,考核周期一年。第一次谈话教育,第二次扣款 200 元,第三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不准借故拖廷时间和拒不出车,对调度安排认为欠妥的,必须先执行。事后可向车队主管反映情况,一年内,对不服从调度安排的,第一次谈话教育,在早点名会上作书面检查,第二次扣款 200 元,第三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为保证在车站范围内汽车行驶安全及工作环境卫生,在车站范围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10 公里。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二十二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交通运输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