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车辆存放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厂区内部环境的综合治理,使厂内所有的车辆存放有序,为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北渤海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所有车辆(包括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各种货车等所有交通工具)的存放。3 职责3.1 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区域车辆存放的管理;3.2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区域车辆存放的管理4 要求4.1 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4.2 车辆必须按照车位入位、停放整齐,不得占用道路停放,不得占用人行道。4.3 所有员工必须保证所占车位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垃圾。4.4 电动车需充电时必须各班组进行集中组织,排放有序4.5 由于施工或其他特殊情况进行交通管制或不能正常停放时,车辆需按照车间统一停放,不得私自乱停乱放。5 考核5.1 不按指定位置存放车辆的,每发现一次考核所在车间 50 元。5.2 发现车辆存放不整齐的,每发现一次考核存放车辆所在部门 50 元。5.3 各车间没有指定停车位位置的,考核车间 100 元。6 附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