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港口安全生产的基本框架和具体措施,旨在加强港口的安全生产工作,改善生产条件,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该制度明确了港口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调了企业法人负责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度还规定了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全面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作业安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协助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等。同时,制度要求港口作业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此外,制度详细
2、划分了港口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企业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作为直接责任人。港口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也得到了明确,包括协助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定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等。制度还规定了港口作业部门的职责,要求其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作业设施设备工具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制度强
3、调了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应认真学习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作业设施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装置,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迅速排除。对于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才能独立操作,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再教育。制度还要求港口作业设施设备工具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应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施设备工具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在进行危险程度较高的港口作业时,必须加设防护设施设备。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港口作业现场进行有关作业时,应加强管理和签订安全协议。制度还规定了严格的港口安全会议制度和自检制度,每月初进行一次安全例会,通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明确本月工作重点,制定检查计划,分析上月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港口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港口生产和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港口经营企业、港口作业部门、港口从业人员以及外来作业人员。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需要进行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如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特种设备驾驶、易燃易爆等工种的操作人员。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港口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