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长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 (200885 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红政发200848 号) 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上产方针,建立安全长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规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系列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车队生产经营的世纪,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机构及工作检查制度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按照工作职责,由安全科行使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的工作职责和权力。负责制度、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决定,规定和公司领导小组领导的指示或批查,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倡导。出租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由出租公司实施每个月出租公司对各项工作做自检自查,查找不足,落实各项责任、制度、措施。并做好痕迹记录。弥勒县道路运输服务站二 0 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