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讲解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该办法详细规定了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适用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和管理职责。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项目不得立项,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未经安全设施专项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管理工作,
2、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审查工作可委托下一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经认可的机构进行。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前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受理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必要时可延长10日。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有效期为两年,逾期未开工则自动失效。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港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涉及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的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该办法特别强调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的重要性,旨在确保港口建设项目在各个环节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港口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适用于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安全评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