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一、建设单位施工前要向安监室提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项目立项批复、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 、安全 评价报告、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明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 核书 。二、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定期向安监室汇报安全设施工程进 展情况、投资情况、施工质量情况,安监室要定期对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建设进度进行督促检查。三、建设单位施工前要向安监室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专项投入明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 书等安全基础资料。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安监室提供:1、安全验收 评价报告;2、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书。要经安监室和上级部门对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单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建设项目管理部门 方可进行总体验收。五、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向安监室提供安全管理机构,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人员操作证 等。六、 安监室组织人员对建设项目所有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所提供 的各种资料进行逐项验收,并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