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轨道车指导司机管理细则第一章 指导司机的设置原则第 1 条 指导司机设置的原则是:专业指导集中、人员培训包保、相互监督指导、安全风险联责。专业指导集中:每月由安全科、技术科、职工教育科、动力设备车间对指导司机某一专业技术进行集中指导,提高专业指导的效果。人员培训包保:就是指导司机在一段时期内,针对某一技术薄弱点或运输的特殊需要,对相关乘务员实施技术包保,通过循环培训,不断提高乘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相互监督指导:就是保证指导司机的职责权利对等,各专业指导司机相互监督,及时反馈专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修改)建议,并实施指导。安全风险联责:就是指导司机在实施技术专业指导的同时,既行使
2、安全监督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安全控制责任。第 2 条原则上每个供电车间设 1 名指导司机,动力设备车间设指导司机 2 名。具体设置可根据车间、部门的特点适当调整。第二章 轨道车指导司机的任职条件和待遇第 3 条 任职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水平,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二、具有较强分析、判断和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三、熟悉有关行车、安全等规章制度和要求,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乘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指导能力。四、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聘前年龄原则上 45 周岁以下,担当乘务工作
3、不少于 6 年,连续担任司机工作不少于 5 年,连续 2 年内没有发生任何责任行车事故。五、指导司机实行聘任制,必须从现职的轨道车司机中的工人技师、技术能手等技术拔尖人才或司机长中选拔。聘任周期 23 年。六、现任指导司机由所在车间考察、推荐,职工教育科培训、考试,动力设备车间汇总、审核后报劳动人事科,段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正式聘任。新提拔指导司机,按局、段文件要求,实行公开选拔、招聘。第 4 条 按照武汉铁路局运输站段班组长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导司机享受接触网工区正工长同等待遇。第三章 指导司机的职责和权限第 5 条指导司机的职责一、按照专业分工,有计划地参与乘务员规章、理论、技术、业务学习,
4、不断提高乘务员规章、理论、技术、业务水平。二、指导乘务员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办法措施、作业标准,通过监控分析、添乘写实、检查(抽查) 、考试(包括提问)对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过程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及时制止、纠正乘务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对共性问题向段安全科、技术科、动力车间提出整改建议。三、落实段制定的薄弱环节控制措施,抽查乘务员在关键站、关键区段的作业情况,对分析确定的安全、技术、操纵薄弱人添乘、保帮、转化写实。四、 对包保乘务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技术状态进行分析, 结合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对乘务员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乘务员综合素质,向车间提出合理搭配班次建议,合理搭配班次,做到强弱互补、新老互补、能力互补
5、。五、努力钻研理论、技术、业务,探索落实规章制度、办法的有效措施;熟悉担当区段的站场、线路设备,掌握全段担当区段的列车操纵、监控操作方法。六、指导乘务员进行岗位练兵,推广先进操纵(操作)应急故障处理经验,帮助乘务员提高实作能力。七、对包保乘务组的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质量、作业标准负责,发生严重的违章违纪及事故实行联责考核。第 6 条指导司机专业管理职责一、安全指导职责1、参与安全形势教育,负责相关文件和电报的传达、贯彻、落实、检查。2、根据上级文电要求,参与轨道车乘务员规章制度的修改、指导、验收、考核。3、结合安全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本供电车间相关办法措施,并进行培训、指导、检查、考核。4、组织乘务员开展各种劳动安全竞赛活动。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对行车事故和重要信息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6、针对形势、政策、人员思想动态、季节等因素,定期进行安全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关措施。7、对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全面验收,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8、对执行规章制度、办法措施薄弱的机班进行分析确定并进行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