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指导司机管理细则讲解了轨道车指导司机的设置原则、任职条件和待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在设置原则上,该细则强调了专业指导集中、人员培训包保、相互监督指导、安全风险联责四个方面,确保指导司机在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上发挥重要作用。专业指导集中指每月由相关部门对指导司机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提高其专业水平;人员培训包保则要求指导司机针对技术薄弱点或特殊需要,对乘务员进行循环培训,提升整体素质;相互监督指导旨在确保指导司机职责与权利对等,及时反馈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安全风险联责则明确了指导司机在技术指导的同时,需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在任职条件方面,细则规定了指导司机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条件,并明确了指导司机的选拔和聘任程序。在职责和权限方面,细则详细列出了指导司机在参与乘务员学习、指导乘务员作业、落实薄弱环节控制措施、综合评价乘务员、推广先进经验等方面的职责,以及在安全指导、规章制度修改、劳动安全竞赛、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轨道车指导司机管理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中的轨道车指导司机及其管理部门。该细则为轨道车指导司机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有助于提高轨道车乘务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同时,该细则也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参考,确保轨道车指导司机管理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