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适用于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的动土作业。该规程引用了多项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如安全帽、便携式木梯和金属梯的安全要求、用电安全导则、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详细定义了动土作业的术语,规定了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科负责审批和管理。作业前,安全科及相应单位需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佩戴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对工具和现场支撑进行检查。作业过程中,应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悬挂红灯示警。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作业内容、范围或转移作业点。动土作业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设施。挖掘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如自上而下挖掘、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定支撑、保持通风良好等。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确保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作业证的许可流程包括申请、审批、现场核对和检查,作业证一式三联,保存期为一年。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尤其是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的动土作业。该规程为动土作业提供了详细的安全指导和管理规范,适用于涉及动土作业的各类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通过严格执行该规程,可以有效预防动土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