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规程讲解了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事故的发生。该规程适用于全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详细规定了动土作业证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以及动土作业的具体要求。安全部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申请单位需到安全部领取并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施工单位在接收到作业证后填写相关内容并返回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再将作业证提交给公司总图及相关部门审核,由安全部最终审批。审批人员需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并检查安全措施后签发作业证。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还需悬挂红灯示警。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动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证内容进行,审批手续不全或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作业内容、范围或地点。动土作业安全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动土作业的生产区域和施工单位,特别适用于需要进行设备维修、建(构)物加固、技改和扩建项目的公司。该规程为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