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方案制度讲解了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制度的详细内容。该文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旨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培训对象涵盖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现场作业人员。重点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权利义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环境危险因素、个人防护、应急处置、职业病防治等。培训学时要求明确,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12小时,职工不少于24小时。具体培训内容针对不同人员进行了详细说明,如现场管理人员需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特种作业人员需进行专业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进场作业人员需进行公司、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包括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等,培训地点主要在项目部会议室和民工学校。此外,还提出了三级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具体实施措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方案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那些有大量新入场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企业。该文件为企业提供了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帮助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