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问责促管理讲解了武钢乌龙泉矿通过实施“四个凡是”为中心的“安全问责制”新举措,以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保持平稳的安全生产态势。该矿在总结往年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于年初推行“事故说清楚”制度,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凡发生轻伤事故、重大险肇事故的班组班长必须撤职,两年内不得重新启用;凡在矿季度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班组班长必须撤职;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必须撤职,发生两起以上轻伤事故的单位党政一把手降职使用,作业区安全员下岗;凡在矿季度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党政一把手除办学习班外,还要予以曝光和考核,出现两次不合格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同时对相关的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矿领导,都给予相应连座考核和处分。该矿“安全问责制”推行后,形成了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安全问责促管理适用于各类矿业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的企业。该制度不仅适用于高层管理人员,也适用于基层管理者和一线员工,旨在通过严格的问责机制,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平稳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