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职责讲解了安全生产法第八条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职责的规定。文章指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政府应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强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安全性评估、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应急计划、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依法履行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职责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该文为各级政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