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确认报告制讲解了推行安全确认报告制的重要性和具体规定,旨在加强现场管理、促进班组建设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报告范围涵盖了井下掘进碛头、变电所、瓦斯抽放站以及地面各临时作业点(5人以上班组)。汇报人包括瓦检员、掘进作业点的跟班队长或班长、安全值班长以及特殊工种的当班职工。汇报要求明确,如跟班副队长在现场则由其汇报或安排班长、安全值班长汇报,若不在场则依次由班长、安全值班长汇报。特殊工种人员只需一人汇报,多个单位人员汇报时需按距离领导远近顺序进行。汇报对象为矿班子成员、广能公司及以上领导、广能公司及川煤集团检查人员和外来参观考察单位的人员。汇报内容包括汇报人的职务和姓名、班组名称及作业人数、当班安全状况、生产状况或设备运转状况。汇报形式要求汇报人选择合适站位,保持立正姿势,声音洪亮,汇报时需停止作业,班组其他成员原地站立面向领导。考核措施对未按要求汇报的班组和个人进行罚款,并对多次违规的单位领导进行额外处罚。安全确认报告制适用于煤矿企业,特别是井下和地面临时作业点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该制度对于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流程、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均需熟悉并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