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劳资科科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该文件指出,劳资科科长应对劳动调配、工资奖励、工时定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并将安全生产作为职工转正、晋级、评薪考核的重要条件。在制定奖励制度时,必须对安全生产提出严格考核要求。此外,劳资科科长还需负责对新进人员、工作调动、变更工种及病休恢复工作的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严格控制特殊工种人员的调动,确保新补充的人员经过专业训练并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文件还强调了对职业病患者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高空、高温禁忌症人员的调离工作,以及在招收新职工时必须会同医务部门进行体格检查,确保不录用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所担任工作人员。最后,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人员,注意劳逸结合。劳资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劳资科科长及相关管理人员,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和特殊工种的企业。该文件为劳资科科长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操作规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