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安全检查指南一、引言本指南目的为船舶安全检查员在对液化气船的构造和设备的特殊要求部份检查时,提供指引性的检查参考。本指南的任何内容不应理解为限制船舶检查员在实施检查采取展开检查的权利;同样,检查员也不应限于本指南的内容,而应根据其专业判断确实检查范围并采取可行的合理措施以确保船舶达到有关规则的要求。本指南不提供散装液化气船舶与货船相同要求部份(如:完整稳性、救生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设备、动力管系、除货物区域外的船舶管系等等)的检查指引。除另有规定外,指南中检查项目后面标注有“IGC”的条款,同样适用于 GC 规则和 A.329 规则。二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的定义凡从事散装运输
2、温度在 37.8时,蒸气绝对压力超过 0.28mpa 的液化气体和 IGC 规则以及 GC 规则第十九章所列其他散装货品的船舶,均被视为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三检查依据 1、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简称 IGC 规则)及其 1990 年和 1992 年修正案;2、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简称 GC 规则或 A.328 规则)及其第一至第四修正案;3、现有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 A.329 规则)及其第一至第四修正案;4、 中国船级社 (CCS)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 ;5、 STCW78/95;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
3、舶安全检查规则(1997) 四船舶适用范围无论何种尺寸的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 (以下简称“船舶”) , 当:1、船舶在 1986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应符合 IGC 规则的有关规定; 2、 船舶在 1976 年 10 月 31 日以后签订建造合同;或无建造合同于 1976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或于 1980 年 6 月 30 日以后交付使用时,应符合 GC 规则(A.328 规则)的有关要求; 3、 船舶在 1976 年 10 月 31 日或以前交付使用的, 应符合 A.329规则的有关要求;以及在 1976 年 10 月 3
4、1 日以前签订建造合同,或无建造合同于1976年12 月31日经前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 并在1976年 10 月至 1980 年 6 月 30 日之间交付使用的,应符合 A.329 规则的要求,并尽实际可能满足 GC 规则的有关要求。4、适用规则速查表日期76.10.3176.12.3180.06.3086.06.3086.07.01签订合同A.329A.328A.328A.328IGC 安放龙骨 A.329A.329A.328A.328IGC 交付使用A.329A.329*A.329*A.328A.328 注:A.329*表示船舶以满足 A.329 规则的要求,同时应尽量满足 GC
5、规则的要求。五、检查(一)船舶、船员证书和相关文件 1.1 船舶证书 1.1.1 非国际航行散装液化气船舶是否在 2001 年 6月 30 日通过 CCS 的检验并持有有效的入级证书。1.1.2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或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是否在船并有效; 1.1.3国际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若货物清单含有毒液体时)是否在船并有效; 1.2 船员证书 1.2.1 船舶任职的高级船员在 2001 年 6 月 1日以后是否取得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 ;1.2.2 所有船员在 2002 年 2 月 1日后是否持有液化气船船员特殊培训(安全知识)合格证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
6、轮机员和组成船舶值班的水手、机工是否持有液化气船船员特殊培训(安全操作)合格证 。在以上日期之前,只要求船员持有有效的散装液化气体船船员特殊培训证明。 1.3 装载与稳性资料 (IGC 2.2.5)根据交通部海事局海船检字2000802 号文件的要求,所有现有非国际航行散装液化气船舶必须在 2001 年 3 月 31 日前对稳性重新复核。检查船舶是否持有主管机关认可的: (1)倾斜试验报告和/或空船重量检验报告;(2)完整稳性计算书; (3)破舱稳性计算书(符合 A.329 规则的船舶也要求)1.5 货物操作手册(IGC 18.1.1)1.6 仪表手册(IGC 13.1.4)1.7货物充装极限(IGC 15.2)1.8 适用的 IGC 规则或 GC 或 A.329 规则副本,或 CCS 的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构造和设备规范 (1996)(IGC18.1.3)1.9货物资料(IGC18.1.1)1.10 液货舱压力释放阀调定压力证书。 (二)船舶布置及通风2.1船舶布置2.1.1最上层连续甲板以下外板上的舷窗及首层上层建筑或甲板室上的舷窗是否为固定式(IGC 3.2.5)2.1.2上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