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讲解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两次针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第一次检查时间为4月底至5月底,检查重点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证照齐全情况、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自动化控制情况、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等。第二次检查时间为6月上旬至7月下旬,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与执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实施,以及夏季高温、多雨、潮湿、多雷电特点下的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检查方法包括企业全面自查和省局组织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文件还提出了加强领导、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防群治等具体要求,强调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从业单位,特别是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以及需要特别关注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应急预案制定的企业。该方案对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