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讲解了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负责原则,以及从总经理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的落实。该制度详细规定了隐患排查的种类、内容及层次,包括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的具体频次和重点。每次安全检查需使用规范的安全检查表,并向责任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每月由安全主任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类登记,并提交直接安全责任人审核和第一安全责任人审批。隐患整改及治理遵循“四定”原则,即定责任人、措施、期限、验收。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除了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外,还需报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安全隐患则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此外,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书也需落实整改经费、责任人、措施,并组织验收。最后,制度强调了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管理要求,包括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存放。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特别是存在高风险作业环境的企业,如化工、建筑、制造等行业。该制度为企业提供了系统化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法,帮助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作。